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发布,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拟定于2024年4月8日在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4:00
地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蓝田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需熟悉和关注蓝田县园地林地草地地价等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听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蓝田县实际情况,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5.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
2.报名要求:现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于2024年4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公民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证书正本。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锋
联系电话:82751531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