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陕西省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登录
退出
注册
本站支持IPV6
首页
走进蓝田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蓝田旅游
专题专栏
首页
走进蓝田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蓝田旅游
专题专栏
首页
走进蓝田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蓝田旅游
专题专栏
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
/
教育
/
正文
学位证丢失能补办吗?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01-24 16:14
来源:蓝田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保存
发布时间:2025-01-24 16:14
来源:蓝田县政府办公室
学位证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以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