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积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全面推行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

调整内容与实施时间
•调整内容:
在我省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统一调整为“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实施时间:
自2025年10月1日起,各统筹区须实现生育津贴线上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本人。
申领流程
1申领条件
陕西省内正常参保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
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情形。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失业金人员等申领条件按各统筹区规定条件执行。
2申领方式
生育津贴申办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陕医保办发〔2024〕5号)要求,实行线上办理参保女职工可通过“陕西医保”APP或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也可通过陕西医保网上服务平台个人账号登录查询。
渠道1:“陕西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渠道2:陕西医保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Index

3审核与发放
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完整合规申请资料并经参保单位确认后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资料并重新提交,生育津贴不得重复发放。
西安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参保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最基本的计算公式为:单位上年度所有员工月平均工资×12÷365×产假天数。
难产流产情况下的产假天数如何计算: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西安职工医保生育报销待遇
01门诊待遇:
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限额补贴标准如下:
1.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为2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5.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6.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7.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02住院待遇:
✅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不再设起付线。
2.参保女职工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3.在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照基本医疗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流程
参保缴费正常的情况下,在市内定点医院生育住院治疗(包含门诊生育),由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结算。
若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或者市内住院因特殊原因未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由用人单位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