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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的通知

蓝建发〔2024〕8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蓝关街道办事处上报王晓军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目前初审、市级联审、公示已结束,该家庭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经研究决定,同意王晓军1户2人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从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