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30420QW1F
来信时间: 2023-04-20 17: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孩子小升初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请问一下      我们一家都是四川人在这边工作了10几年了,孩子在蓝田出生蓝田上幼儿园、小学,九月一号面临小升初,我在蓝田县鹿鸣路与蓝水路交汇处向南滋水郊野公园东侧榴香园小区买的期房,当时买的时候说是可以上滋水初中,房子现在还未交付未入住,请问孩子九月一号能不能在滋水学校上初中。如果不能上的话孩子应该在哪里上初中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回复时间:2023-04-23 11:10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尚未出台,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孩子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群体。按照2022年入学政策,符合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四证”材料提交审核登记。2023年入学政策将在微信公众号“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发布,敬请关注。如有疑问可向县教科局咨询,电话029-82731321。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