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40716CBEP
来信时间: 2024-07-16 14: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慢性病医保用药
信件内容:

您好!父母均60岁以上,患有高血糖、支气管炎等症状,想咨询如何办理慢性病医保用药,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蓝田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7-18 09:2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

一、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结算时,在该医院医保科进行一站式办理。

二、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的,可携带资料前往蓝田县人民医院或蓝田县中医医院医保科申报认定,资料包括:

1、所申报病种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为两年以上的,需提供近两年两次及以上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2、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二年内);3、身份证或户口本(未成年人)复印件)。

门诊慢性病认定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初次资格认定通过后,自认定通过次月起开始生效;慢性病参保人员需选择提供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医院和药店)就诊或购药。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029-82720053进行咨询。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