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于**
信件编码: GPPS20250314DCCF
来信时间: 2025-03-14 16:3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生育登记系列问题
信件内容:

夫妻一方户口在蓝田,生娃前必须进行生育登记吗,流程是什么,登记以后后期对孕期检查有什么影响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蓝田县卫生健康局
回复时间:2025-03-18 17:5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登记具体流程为:夫妻携带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可在登记人或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办理。后期孕检与生育登记没有必然联系。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电话82726591。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