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最近浏览到西安市政府官网(https://www.xa.gov.cn/gk/zcfg/zcjd/zcwd/qt/1828615441693089794.html)于10月22日发布的政策解读,里面提到“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麻烦问一下,蓝田目前能否办理“单人保”?如能办理,需要达到什么条件?具体流程是什么?谢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西安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市民发〔2024〕110号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人均月收入超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4)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5)已婚成家,因离婚、丧偶或者无住房等原因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人员;(6)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向本人所属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单独提出申请;(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残疾人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注明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认定。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语言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只核算申请人的收入、财产、本人获得的供养费用(即赡养、抚养、抚养费用等)。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以上老年人供养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给付的供养费可按60%的比例予以豁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不计算给付供养费用。符合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差额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分档救助。
如果您的家庭符合“单人保”,您可持相关佐证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申请或者通过“西安e救助”微信公众号申请。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来电咨询,电话:6832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