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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潘**
信件编码: GPPS20260413FTUF
来信时间: 2026-04-13 20:5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无车报废年限到了注销
信件内容:

我有一个三轮车五六年前失火,现在到了报废年限,现在没车如何注销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蓝田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6-04-17 15:32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

结合机动车报废注销管理相关要求,针对您的车辆情况,可由车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车辆失火现场照片,前往车管所业务窗口,即可直接办理三轮车注销业务。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可向县交管部门咨询,电话:029-8272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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