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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上村进行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局给权利人换发了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林权证书(原林业部门颁发)公告作废。
附件:辋川镇官上村林权证作废表.xls
蓝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