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蓝田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穆西峰、陈小马、李宏涛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护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卢允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勇,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议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蓝田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蓝田县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调整2025年县人民医院康复训练大厅项目有关内容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本届市人大代表能够依法积极履职,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最后依法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指出希望新任命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在新岗位上做出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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