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市场环境,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在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等存在的以下问题线索:
1.采购人规避采购、设置门槛、明招暗定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应招未招、招小建大、小标大招、未采先用、虚假招标、通过化整为零或虚构涉密项目、紧急采购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或不按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采购人自行或授意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编制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招标文件,泄露投标文件信息,发表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评审意见,操纵评标(评审)结果;未按采购金额确定采购方式等。
2.供应商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问题: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私下达成协议、轮流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反复恶意投诉举报,作为“职业投诉举报人”阻挠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通过控制评标基准价、抬高报价、收买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等方式,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实施,并收取管理费或提成等;中标人无法定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收取其他中标候选人好处等。
3.评审专家评审不公、违规评审、泄露信息、收受利益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意见;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法定的程序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收受或索取评标劳务报酬以外的财物,坐地起价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支付超额评审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相互串通,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评审专家违规将相关评审信息泄露给供应商或利益相关方等。
4.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规避监管、参与串通投标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迎合采购人非法需求,协助采购人明招暗定、先用后采、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与供应商、潜在供应商私下接触,相互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等;未按照相关办法规定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网罗供应商、评审专家,建立相对固定联络机制,帮助特定供应商中标等。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干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为特定对象说情打招呼;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信息等。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征集要求
1.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要素齐全。
2.请提供问题涉及的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间、相关单位名称、人员、具体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截图等)。
3.严禁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线索按规定进行记录、调查处理或移交。
四、征集方式
1.邮箱:1493040527@qq.com
2.邮寄地址:蓝田县向阳路18号,蓝田县政府采购中心收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线索并非替代法定投诉渠道。如已进入法定投诉、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请按相应法定程序办理。
2.我们对提供线索者及线索内容将严格保密。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问题,共同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健康秩序。
特此公告。
蓝田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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