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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财政投资评审合作中介机构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按照《蓝田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蓝政办发〔2019〕2号)规定,蓝田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需选用造价和财政专项资金咨询合作中介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合作意愿的公司积极报名,来时请提供公司介绍信。

联系人:段培超

联系电话:029-82721037

蓝田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