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发改发〔2022〕355号
西蓝天然气公司、城燃天然气公司、中燃天然气公司: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2022-2023年度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2〕2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2022-2023年度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pdf(市发改价格〔2022〕28号)
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7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
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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