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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2022-2023年度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蓝发改发〔2022〕355号

西蓝天然气公司、城燃天然气公司、中燃天然气公司: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2022-2023年度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2〕2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2022-2023年度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pdf(市发改价格〔2022〕28号)


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7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

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