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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蓝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紧抓“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措施》《蓝田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等文件,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必学内容。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法5次,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培训80场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细抓统筹谋划,汇聚法治建设合力。

制定印发《中共蓝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依法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同频同步谋划部署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3年,县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多次专题研究解决法治领域改革及营商环境优化等相关问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配套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18+4”系列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突破提升方案》等文件,研究制定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政策兑现清障行动等10余项配套举措,集中力量落实改革任务、补齐短板弱项、破解难题瓶颈、提升服务效能。建立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法律服务机制,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

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方便群众、企业办理个性化审批事项,创新推出“订制审批”服务,编制《集成式订制服务清单》,企业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审批事项进行同步办理,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我县“订制审批”服务入选全市审批服务创新案例。

(二)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规范落实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专家学者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县政府常务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制定程序。2023年,严格按照程序审议并通过《蓝田县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蓝田县农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并公开《蓝田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力保障了各项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处罚包容审慎“三张清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评估、案卷评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排查整改问题25个,解决群众投诉问题6个,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提升。

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及备案程序。组织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认真学习并落实《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司法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等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把牢规范性文件质量关。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积极构建多元化解新格局。建立健全公安、信访、民政、卫健等部门及各镇街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重调解手段,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着力打造“蓝约融治”诉源治理品牌,将乡约文化融入到法治建设中,开发“枫桥+乡约”一码通小程序,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立“枫桥+乡约”基层治理新模式,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式调解服务体系,累计化解涉企民商事纠纷684件,着力满足群众矛盾纠纷化解需求。

二是深入挖掘矛盾纠纷化解新力量。充分挖掘基层代表、委员及法治意识强、邻里威望高的“五老”乡贤,并将其引入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队伍。2023年,各镇街共引进“五老”乡贤1093人,培养“法律明白人”1068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专业培训60次,成功化解383起矛盾纠纷,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三是实现行政争议处置新成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蓝田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8件,已办结69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县政府全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37件,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庭方式审理2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5%。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各项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回复率均达100%。

二是不断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准确识别信息公开事项,针对群众涉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由县政府法律顾问把关审核,并正确适用法律规范作出答复,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知情权。2023年,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公告、本地新闻、政务资讯等信息892条,政务公开信息2987条,更新“走进蓝田”“蓝田旅游”“专题专栏”等栏目信息167条,接收涉及住房、教育、交通出行、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领域各类咨询、投诉、建议266件,办结258件,8件正在办理中。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普法新形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多频次、多维度的“融媒体+普法”模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公交车车载媒体等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持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2023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0余次,悬挂横幅4000余条,制作展板600余块,发放宣传手册22000余册,发放宣传资料150000余份,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存在不足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治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效果不够理想,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尚未有效形成。二是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法律专业人员较少,法制审核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公共法律服务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县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立法保障尚不到位,优质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仍然不足,在为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村组、企业提供便利方面还有短板。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持续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2024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指标体系,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督察、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三)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及领导干部、青少年等关键少数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县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困难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