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完成《蓝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并印发,《总案》明确了47个专项预案,其中,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9个、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17 个、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9个、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预案 12个,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遵循。为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依法行政执法监管稳步推进。当前,新领域、新行业不断推陈出新,坚持依法治安,坚守安全底线是安全发展的基础。我们始终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地方性法规来促进新领域、新行业的安全发展。今年以来,我县自建房整治、燃气专项整治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不断加强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力度。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链条,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等事项。为了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强化服务质量,开设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主动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记录办案执法全程,固定证据、勘验现场,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由综合监管和法规调查科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我局还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执法和审核工作,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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