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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检查主体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检查计划备注
1蓝田县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第十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参照计划

  1.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名单》

  2.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


2蓝田县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公布,2013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六条第一款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第七条第一款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参照计划
  1.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名单》

  2.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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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应急管理局对工贸企业的监督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公布)

    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4.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公布)
    第五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参照计划

  1.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名单》

  2.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


4蓝田县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公布)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参照计划
  1.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名单》

  2. 《蓝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