辋川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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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1 17:21
来源:辋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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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标准 | 检查计划 | 备注 |
| 1 | 辋川镇人民政府
| 对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违反规定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处罚 |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 | 1.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2次/一年;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施行行政检查的,可不受频次上限,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违反规定在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 1.结合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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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辋川镇人民政府 |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未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处罚 |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四条 | 1.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2次/一年;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施行行政检查的,可不受频次上限,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未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 1.结合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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