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蓝田县地方税务局隶属于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县局下设七科二室九个征收单位,主管蓝田县辖区地方各项税收和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承担辖区内地方各项税收及省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基金的征收与管理职能。
(三)负责税收工作调研,负责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处理在税收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税收减免有关事宜。
(四)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负责税收宣传。
(六)编制、分配和下达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普通发票和票证管理。
(七)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
(八)负责地方税务局反避税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九)负责税收检查工作,规范和整顿地方税收秩序。
(十)负责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承办市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全力以赴狠抓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税、费收入任务。
(二)积极稳步助推两项改革,不断提升征管质效水平。
(三)内外并重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强化监督能力。
(四)多方协作强化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互联网+”平台作用。
(五)创新理念优化纳税服务,着力提升纳服质量,丰富纳服手段。
(六)用情带队,激发干部活力,倾力打造团结奋进税务铁军。
(七)强化纪检监察保障职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八)抓实党建工作,加强全局文化建设。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蓝田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蓝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蓝田县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蓝财发〔2015〕114号)文件要求,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真实的编制了2016年部门预算。
五、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2016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1、2016年收入预算来源说明
蓝田县地方税务局经费完全来源于财政拨款,2016年县级收入预算9,133,763.00元,其中(1)基本支出收入3,633,763.00元,功能分类为行政运行;(2)项目支出收入5,500,000.00元,其中“三代”税款手续费预计收入500,000.00元,征收业务费预计收入4,800,000.00元,房屋修缮支出预计收入200,000.00元。
2、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蓝田县地方税务局共有在职人68人,退休人员22人。按照2016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9,133,763.00元,其中预算内财政拨款补助数9,133,763.00元,具体内容为:
工资福利支出1,766,920.00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各项津贴、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1,224,000.00元,包括按相应标准安排的日常办公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2,843.00元,包括遗属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5,500,000.00元,具体是:
(1)“三代”税款手续费项目,安排500,000.00元
(2)征收业务费项目,安排4,800,000.00元
(3)房屋维修项目,安排200,000.00元
(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3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80,000.0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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