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目录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表。(公开04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表。(公开08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整合至蓝田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相关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随之调整。原县物价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省、市政府、上级价格部门制定的价格规章、行政措施、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二)拟定全县价格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三)提出本县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议,拟定价格调整计划、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四)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听证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适度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等收费标准,并监督管理。(五)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六)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定期发布价格信息。(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价格工作,负责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八)组织开展全县价格认定工作,对价格认定机构和价格认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原县物价局机关内设机构两个,分别为办公室、价格管理科。下属两个二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蓝田县物价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原蓝田县物价检查所 |
3 | 原蓝田县价格认证中心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1、原县物价局机关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
2、原县物价检查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人,
3、原县价格认证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关注群众关切规范停车收费。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提高城区道路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广大市民出行,根据《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和停车场实行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的通告》精神,对全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县停车收费行为,提升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保障了群众合法权利。2、有力推进收费统计工作有序开展。3月以来,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我们对全县所有收费单位进行了全面审验,分单位自查、集中审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收费统计率达到100%。在审验中我们对国家和省级明令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教育、医疗等行业收费进行了重点审核,对发现的超标准收费、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做到了随时发现、随时纠正、随时处理,清理整顿了收费项目,减轻了群众负担。 3、突出重点抓好价格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我们以全域旅游为切入点,对全县旅游景区、停车场、农家乐经营户、涉旅的餐饮住宿单位的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了检查和规范,特别是对白鹿原影视城周边停车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向群众宣传了停车收费政策,详细了解每户群众自建停车场的规模、收入等情况,填写检查通知132份,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有效的规范了我县景区和涉旅单位的价格行为,提升了我县旅游整体形象。4、切实加强玉器市场规范管理。今年来,我们在全县500多家玉器经营户中开展了8次市场巡查,免费发放标价签9600余张,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册7800余份,指导经营户依法正确填写标价签,开展依法经营。5、注重发挥价格举报平台作用。今年我们通过12358、12345信息平台、蓝田政府网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来共接受群众通过12358、12345热线、平台、政府网站等途径反映投诉的价格问题诉78起,问题涉及物业管理、交通运价、居民用电、天然气等方面。给予合理答复78起,做到了受理一件、查处一件,查处率、回复率和满意率达到了100%。 6、集中精力抓好节日价格监管。为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和谐的价格环境,我们强化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重大节假期间的价格管理,主要检查了涉及民生的公路客运、宾馆酒店、药店以及县城各大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和纠正处理。7、强力推进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密切监测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组织专人负责,定期对九大类七十四种重要商品价格进行了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市场的变化情况,并按要求上报监测数据、分析信息和调查报告,为上级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8、转变职能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全年共进行价格认定63件,涉及金额324万元,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公安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国有资产处置、定价商品服务成本审核等诸多方面,件件及时准确、程序合法。 9、不断加强民办教育的价格监管。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物价局部门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先后对全县15所民办幼儿园的成本进行了审核;对向阳、育才、兴华三所民办学校在教育成本审核的基础上,对收费标准做了合理的调整。调整结果既体现了社会效益,又考虑了家长的接受能力,同时也兼顾了学校提升教育质量的要求,符合价格促进教育的要求。10、开展明码标价专题培训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市场价格管理,促进商户规范经营,11月12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300余户进行了明码标价专题培训,并安排了我县“规范明码标价,明白放心消费”相关工作。结合会议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明码标价放心消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明码标价,促进了企业规范经营。11、落实电力改革全面规范转供电行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电力改革工作要求,我局联合国网蓝田供电公司分别于10月5日、10月12日、10月19日分批次对全县的供电主体、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12、积极营造价格宣传良好氛围。今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价格宣传工作,按照价格六进工作要求(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农村)广泛开展价格宣传。一是以《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利用315、清明节、“五一”小长假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干部上街宣传,通过价格宣传车向全县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28车次,举办价格法规讲党2次,设立宣传点22个,悬挂宣传横幅35条,印发宣传单15000余份,印发停车收费公告5000份,接待游客咨询158人次,现场规范明码标价行为110起,纠正违规收费3起。二是利用各种媒体扩大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蓝田物价的影响力,“西安日报”报道蓝田价格工作5篇,各种网络媒体转载报的20余次。三是加强与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共向省市投稿23篇,先后被省局、市局网站和价格简报报道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95.52万元,支出195.52万元。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5.17%,主要是工资增加、事业绩效增量增加较大。
2、本年度收入195.52万元,物价管理收入195.52万元。(详见决算公开表1-2)
3、本年度支出195.52万元,物价管理支出195.52万元。(详见决算公开表3-7)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5.52万元,支出195.5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5.17%,主要是工资增加、事业绩效增量增加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度支出195.52万元,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物价管理支出195.5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73万元,公用经费14.3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按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年“三公经费”支出3.57万元,比上年减少14%。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6%;公务用车购置及公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6.4%,具体情况如下:
1、无出国出境费。在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中均无出国出境费安排,2018年实际也无此项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比上年减少17.26%,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一辆公务用车的年审、保险和用油费用,公车改革后费用减少。
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同当年预算相比减少了20%。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车保有量1辆。
3、无公务车购置支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在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中均无公务车购置支出安排,2018年实际也无此项费用。
4、公务接待费包括局机关和两个下属单位的总计费用0.12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主要是接待上级和其他单位检查、交流、学习等费用。全年公务接待4次、32人。与上年决算比减少0.04万元,与当年预算相比减少情况0.0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预算经费减少、精简会议、压缩接待费用。
5、无培训费支出。主要是压缩经费、精简、减少培训。
6、会议费支出1.97万元,比上年减少14.3%,主要是减少会议、压缩经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2019年初本部门撤销,未组织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4.3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6%。主要是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部门决算表
2019年9月28日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