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蓝田县文物旅游局是蓝田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草拟地方性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的工作方针、政策等有关行政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和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文物旅游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方案,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古迹的修缮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史料的征(收)集、文物普查、勘探、发掘、管理、保护和科学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划定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物的审批呈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文物旅游单位,指导督促各单位的工作,管理全县文物市场,负责旅游区(点)项目审批和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文物旅游法规宣传,依法行使文物管理和旅游行政稽查及服务质量、环境治理、安全保卫工作,受理游客投诉;负责县域内旅游景区(点)、餐馆(饭店)、旅馆、旅游纪念品商店、旅游车队等从业单位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域内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方案,并指导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旅游行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绿化、规划、包装、对外宣传促销工作,负责财务报表汇总、统计、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文物旅游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蓝田县文物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物旅游宣传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班子建设;负责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旅游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旅游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地方性旅游发展的工作方针、政策等有关行政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及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的规划发展;旅游景区(点)的项目审批、旅行社门市设立的备案、运营的监督管理;旅游招商和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及2A及以下等级景区的审批工作;旅游门市部的审批备案工作;检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旅游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文物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三)文物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物保护和利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地方性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政策等有关行政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全县文物保护管理战略目标,编制文物保护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制定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方案、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古迹的修缮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史料的征集(收);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发掘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关事项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建设单位工程选址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项目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审批;负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级馆藏文物的拍摄许可;负责县级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工作的备案;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审批;县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实施建设工程许可等。负责组织开展文物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文物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2018年我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高标准编制旅游规划
做好《蓝田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文化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农、林、水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形成“多规合一”引领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1、完成《蓝田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评审工作。依托慢城核心区,做好《九间房慢游廊道项目规划》提升,完成《蓝田县丝路慢城规划》编制。
2、做好《王顺山5A级景区创建及玉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及招商项目推进工作。
(二)持续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把发展全域旅游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途径,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功能服务、加快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推进产业融合与跨界融合,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业供给侧结构不合理、不平衡,不能适应需求侧多元化、升级型市场消费的矛盾,使我县成为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
3、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旅游+农业+农村+农民”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在抓好常规农业的同时,利用农产品种养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苗木花卉基地等资源,形成乡村休闲度假型、生态农业观光型、农事互动参与型、民俗风情体验型、古镇(村)文化体验型、现代农村展示型、山林康体养生型等7大休闲农业产品体系。创建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2个、建设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3个,迅速形成一批影响力大、附加值高的生态观光农业基地。
4、建设先行示范村。以董岭、桐花沟、油坊坪、山王村、石船沟、鲍旗寨、簸箕掌、黑沟等旅游示范村建设为主体,发展个性化、差异化乡村旅游,建设成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先行示范村。
5、打造精品民宿。出台《蓝田县加快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蓝田县民宿扶持奖励办法》《蓝田县民宿管理办法》《蓝田县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蓝田县加快民宿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三年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对葛牌镇、汤峪镇、灞源镇、九间房镇、蓝桥镇等民宿业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地区进行重点支持,形成示范引领,助力全域旅游发展。
6、建设综合交通网络。规范公共交通指引标识,完善和提升车站、重要旅游道路沿线、重点旅游区域交通指引标识服务功能。推进县城旅游客运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和游客换乘中心,提升和完善现有旅游集散体系。
7、完善“慢城功能”。因地制宜、高点谋划,在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村、游客聚集的区域及主要旅游道路沿线建设一批风格独特、数量充足、满足需求的停车场、旅游公厕、游客中心、自驾车营地等,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便捷高效的“慢城”旅游功能体系。
8、加快旅游转型升级。通过实施重点旅游项目引领、加强区域合作开发、丰富旅游产品种类、扩大旅游市场规模、延长旅游旺季、转变景区收入结构等方式,推进传统的、单一的观光旅游产品向创新化、体验化结构转型,向以观光旅游与休闲度假为基础的多元化旅游产品升级,形成食、住、行、游、购、娱、体、疗一体化收入产业链。
9、推进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及“大数据”中心建设,使“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支付方式、虚拟游览等旅游消费场景,最大化地延展和深化游客的旅游体验。
推进产业融合与跨界融合。深化资源共享、产业融合,依托现有的医疗、农林、工矿、水利、交通、村镇、街区和文化教育等各类社会旅游资源,开发与民众生活融为一体的大众休闲产品与新颖人文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与精准扶贫的跨界融合,与文化体育、研学、特色小镇、商贸、工业等的深度融合。
10、旅游+精准扶贫。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出发点,依托九间房慢游廊道、水安路旅游扶贫观光带、葛牌镇红色旅游长廊、农家乐提升及精品民宿等旅游扶贫项目建设,整合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促进旅游产业与精准扶贫跨界融合,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
11、旅游+文化体育。挖掘“美食美玉美汤泉,王维文姬四吕贤,古道鹿原王顺山,革命宗教始祖远”十二大文化潜力,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活动,推出一批具有蓝田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剧目定期驻场演出,依托摄影、书画、文化演出等,展示全域旅游文化内涵,增大文化旅游的经济附加值。全面贯彻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利用我县山地、河流、丘陵等优势生态资源,将发展体育运动与居民休闲相结合,培育自行车赛、马拉松赛等赛事旅游市场,大力发展山地越野、户外露营、健步慢游等体育运动旅游产品。
12、旅游+研学。打造蓝田猿人遗址科普研学基地、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蔡文姬纪念馆汉学基地、白鹿原芸阁书院“关学”体验基地,开展研学旅游。
13、旅游+特色小镇。加快汤峪温泉小镇、华胥家艺小镇、白鹿原影视小镇、葛牌红色文化小镇、辋川唐诗小镇等特色名镇建设,通过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探索小镇建设健康发展之路。
14、旅游+商贸。研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大力发展玉器商贸,豆腐干、油辣香椿、山野菜等农特产品,延长旅游消费经济产业链条。在全县商户中评选出环境好、质量优、服务佳的餐饮饭店、宾馆酒店、玉器商店、土特产商店等,形成旅游商贸示范引领。
15、旅游+工业。培育101省道家具集散交易中心、上汽大通新能源汽车、美力源乳业工业旅游示范点3个,加快推进伊利乳业园区国家3A级景区创建,建设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打造工业旅游示范标杆。
强化景区旅游保障,推动旅游接待数量再创新高。督促14家A级景区做好各项旅游接待保障工作,强化A级景区动态监管,通过提升内外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旅游景区品位;2018年力争全年接待游客35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7 亿元。
(三)强化旅游宣传营销
通过举办主题旅游活动、创新宣传营销手段、开发旅游新线路等,加大对深度旅游市场的精准营销投入力度,打造“品质蓝田”旅游宣传营销品牌。
举办主题旅游活动。将民俗、文化、生态、体育、竞技、美食、演艺、会展等元素充分与旅游业相融合,以“一月一主题,季季都精彩”旅游节事活动为载体,形成工作活动化、活动项目化、项目载体化的全域旅游工作亮点,展示蓝田旅游别样景致。
16、以“喜迎新时代,乡村振兴促民富”为主题,举办第二届诗意慢城新春灯会活动。
17、举办2017蓝田冬趣旅游文化节启动仪式暨“助力冬奥·蓝田冬趣温泉滑雪穿越跑”、冬季养生泡汤、仿唐歌舞表演、汤峪美食节、万人雪仗节、冰雪圣诞节、欢乐冰雪节、爱心成双冰雪情人节、观冰瀑赏雪景登山系列活动。
18、以“首届中国蔡文姬诗歌奖”征文、“首届中国蓝田蔡文姬诗歌奖”颁奖及诗歌朗诵为内容,举办“美丽蓝田·诗意文姬”系列文化活动。
19、以蓝田玉文化研究会挂牌仪式、蓝田玉文化论坛、蓝田美玉精品展为内容,举办“玉种蓝田”玉文化系列活动。
20、以非遗文化项目展演、传统手工技艺展示、“我在蓝田过大年”民俗体验、“新年的锣鼓敲起来”锣鼓大赛、“我在蓝田买年货”新春赶集等为内容,举办“幸福蓝田年”民俗文化体验系列活动。
创新宣传营销手段。运用“互联网+”平台,引进VR、H5等新媒体,借助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平台,完善来蓝田国内外游客抽样调查制度,适时开展分层次的旅游市场大数据应用研究与第三方效益评估,强化蓝田旅游市场营销推广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立足西安、渭南、商洛等近程市场,积极开拓四川、山西、河南、甘肃等新市场。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方式,积极借助腾讯、阿里巴巴、驴妈妈、携程网等平台,加强旅游宣传推广合作,推出蓝田特色旅游特色产品。激活宣传效应,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及新媒体、自媒体平台上宣传蓝田旅游资源和热点事件50次以上;加大客源地营销、网络营销、事件营销力度,形成覆盖面广、营销对象精准、方式方法新颖、“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性全域旅游营销体系。
开发精品旅游线路。按照“突出重点、生态健康、安排合理、推陈出新”的旅游线路设计原则,针对旅游客源市场的不同需求和游客出游特征,结合我县旅游交通现状和旅游景区、重点旅游观赏区分布实际,设计开发精品旅游线路8条。
(四)规范全域旅游管理
以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县为载体,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为抓手,建立健全旅游执法监督新机制,提升旅游行业监督管理水平,实现全域旅游统筹规范管理。
21、按照“1+3”旅游管理新模式(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法庭+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市场监管分局),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开展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旅游监管和旅游质量评定体系,不断提高旅游行业监督管理水平。
22、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坚持“统一思想、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原则,以“市场监管、重点整治、专项打击”为主要手段,针对重点旅游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无证经营、零负团费、欺骗或强迫消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形成旅游业全域共建氛围,不断提高文明旅游程度和游客满意度,全面提升旅游景区形象强化节假日旅游保障服务,确保我县旅游市场安全、旅游秩序规范、旅游发展稳定。
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县。参照《旅游示范县建设考核标准》,针对未达标的硬件标准,要补齐短板,力争到2018年底,旅游考核各项指标全部达到陕西省旅游示范县标准,并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23、开展质量等级评定。启动汤峪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督促指导蓝田宾馆、茂盛酒店、蓝朵酒店做好三星级酒店评定工作,为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24、做好旅游从业人员就业培训安置工作,建立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常态化机制,针对导游,酒店、餐饮管理人员,农家乐民宿业主、管家,乡村旅游等各类旅游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使城镇就业人口中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0%。(2016年我县城镇就业人口38.23万人,其中旅游从业人员11.18万人,占我县城镇就业人口29.24%。)
25、按照标准做好旅游业发展专项经费预算列支,旅游业发展有专项经费保障且占年财政收入30%以上,财政投入宣传促销经费占财政收入比重≥10%。(2016年我县财政收入为42872万元,其中旅游业发展专项经费为1828.7万元,占年财政收入的4.27%;宣传促销经费包含在旅游发展专项经费内。)
26、加大对旅游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做好具备三星级标准旅游饭店的遴选和申报工作,确保到2018年底,建成一座三星级旅游饭店、成功注册一家旅行社。
27、做好主要旅游景区及度假区环境(重点为污水排放、地表水质量、垃圾处理等)检测监管、指导落实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确保环境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28、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和旅游管理服务功能,在县广播电台开辟旅游栏目,并确保旅游栏目能在固定时段播出。
(五)文物方面
做好汪锋故居安防工程实施工作;上报省局关于葛牌文公岭战斗旧址、汪锋故居、下杨寨民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华胥陵及汤峪栈道“四有”档案整理工作;做好基本建设的文物勘探及田野文物巡查工作;联系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做好蓝田猿人遗址科普园前期规划;做好葛牌镇鄂豫陕省委扩大会议旧址保护维修工作;做好葛牌红军魂广场及文公岭战斗旧址雕塑群设计工作;同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联系做好葛牌苏维埃政府纪念馆挂牌工作;做好洩湖镇第三纪黄土剖面保护科普地质慢行廊道建设前期工作;完成年度市考指标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蓝田县文物旅游局本级(机关) |
| 2 | 蓝田县文物管理所 |
| 3 | 蔡文姬纪念馆 |
| 4 | 葛牌苏维埃政府纪念馆 |
| 5 | 蓝田猿人遗址文管所 |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71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5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7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文物旅游局局机关固定资产为1,894,817.80元,比去年增加了1544312.8元;蓝田县文物管理所固定资产为104473元,比去年增加9330元;蓝田县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固定资产为1365374元,比去年增加8150;蔡文姬纪念馆固定资产为1040402元,比去年增加了10780元;蓝田猿人遗址文管所为824888元,比去年了8150元。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2018年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0.59万元。
八、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体预算收支890.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3.4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在于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890.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3.4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在于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890.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3.4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在于基本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2018年本部门预算行政运行支出138.35万元;文物保护支出51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14.79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由于今年功能科目增加了行政运行,行政运行占了一部分支出,去年功能科目只填报了文物保护;博物馆支出236.51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9.93,主要增加原因在于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详细见下图,单位: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2018年本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822.1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6.87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8.6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6.5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我局下属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实行景区免费开发以来,人员工资由财政拨付到局机关,故导致支出增大;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万元,比上年减少139.9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为上年把财政负担的自收自支单位的人员工资一部分填报到了此项经济科目里,而今年对经济科目做了调整。(详细见下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5万元,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要求逐年递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共计2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3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在于人员的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务经费。
十、部门预算表(见excl表)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名称:蓝田县文物旅游局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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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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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名称 | 是否空表 | 公开空表理由 | |
| 表1 |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否 | |
| 表2 |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 否 | |
| 表3 |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 否 | |
| 表4 |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 否 | |
| 表5 |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 否 | |
| 表6 |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 是 | 无政府性基金 |
| 表7 |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 是 | 无政府性基金 |
| 表8 |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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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9 |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 否 | |
| 表10 | 2018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 是 | 2018年无政府采购 |
| 表11 | 2018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明细表 | 是 | 无专项资金 |
| 表12 |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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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3 | 2018年部门综合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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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4 | 2018年部门综合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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