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全县文化设施建设布局。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归口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意识经营活动及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行业监管;负责对民办出版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6、制定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体育体制改革。制定有关体育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重大体育活动。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发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育监测,加强社区体育工作,引导群众的健身活动。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定工作。规划协调全县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7、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视局播放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责任;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及音响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工作。
8、负责审查上报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有线电视台的建立和撤销;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9、负责审核上报全县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印刷、复制单位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表性等机构;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统一管理书号;负责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管;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管理。
10、负责管理全县印刷业。
11、负责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调解制作权纠纷,查处制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全县著作权涉外工作,登记涉外著作权贸易合同。
12、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蓝田县文体广电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1、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加强。为30个行政村配送价值60万的村级文化活动室器材;为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发放设备96套,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发放设备48套;投资15万元为镇文化站增配了10兆光纤设备;投资46万元,完成金山镇、曳湖镇、蓝关镇等四个镇文化站维修改造。完成县图书馆建设任务,建成玉山镇文体中心主体并投入使用;配送安装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38套、社区健身工程2套。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00万元。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组织举办蓝田县2014年“夏日蓝田.激情飞扬”系列文体活动,城区板块开展活动7场次,镇村板块开展活动130场次;参加2014年西安市“欢乐百姓.舞动幸福”广场舞大赛,荣获三等奖。参加第七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组织普化水会音乐参加文博会开幕式表演,荣获优秀组织奖和最佳表演奖。组织城区10个社区辅导站开展广场舞展示活动;组织2800余人开展了庆国庆?环灞河千人健步走活动;组队参加西安市第二届老年人健身大会,6个参赛项目获二等奖4个、三等奖2个;组队参加市青少年田径比赛、幼儿体操比赛及老年示范社区健身大联展,取得优异成绩;举办蓝田县2014年红五月革命歌曲大赛,并参加市红五月音乐会,县文体广电局代表队获全县一等奖获市三等奖,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农民趣味运动会,22个镇文化站24个代表队参加的比赛。2014年县文体广电局被陕西省体育局评为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区县仅我县一家)。
3、文化惠民演出深入人心。积极扩大惠民演出覆盖率,并将惠民演出活动向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等中心工作倾斜。组织举办元旦越野赛、春节象棋赛、迎新春青少年才艺大赛、综艺演出、秦腔专场演出,“最美读书人”摄影作品展及百场电影进农村活动,指导各镇开展春节文化活动286场次,完成惠民演出236场次。和县委宣传部联手在史家寨镇龚家村举办蓝田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下基层启动仪式。完成全国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5名,协助市国民体质监测队完成600人(幼儿和农民)体质监测任务。配合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调研工作,县人大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视察工作。
4、“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形成常态。完成对全县22个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创建省级一级文化站2个,二级文4个,三级文化站5个。在全县着力打造46个文化体育示范村。重点投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示范站、示范村先进示范作用,促进文化繁荣,提升全县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平全面提高。选派10名“三区人才”充实基层文化队伍,建立全民健身工程和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人员及相应待遇,彻底杜绝全民健身工程和村级文化活动室器材遗失损坏现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活动有场地、有器材、有专人辅导。
5、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效果明显。挖掘蓝田深厚的文化积淀,加大文化交流,力争创作出一批生动鲜活、富于时代精神、讴歌蓝田的文艺作品,提高蓝田的文化软实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报白鹿原文化产业等3个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蓝田县水会音乐传习所为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蓝田传统九大碗民俗宴、史家寨肖坡社火及蓝田剪纸等3个市级非遗保护项目,申报确认《葛牌花鼓》等6个项目为县级非遗保护名录。
6、文化产业发展卓有成效。以文化产业项目为载体,以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民间艺术品业、网络文化产业为重点,努力实现文化资源转化,扎实推进我县文化产业“四大园区”基地建设。截至目前,以汤峪洗浴文化为特色的汤泉文化产业基地初具规模,以玉石雕刻为重点的蓝田玉文化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以影视拍摄为重点的白鹿塬影视文化基地顺利推进,以休闲运动为重点的山地自行车运动基地已经建成。全县从事文化产业的单位162个,从业人员12359人,文化产业增加值据县统计局抽样调查17个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后达达到37.1%。
7、文化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持续深入
今年来累计进行联合集中行动9次,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在分组巡查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检查12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200人次,查处违规经营户35家次,收缴非法宣传单40张,盗版光盘30盘,取缔无证出版经营户2家,游商地摊2家,查处违规网吧61家。
8、扶贫帮困工作扎实推进
局领导班子召开扶贫专题会议4次,为葛牌镇西沟村、凉水沟村、葛牌沟、瓦屋庄、岱家河72户贫困户提供木耳天麻栽培技术培训一次,资助西沟村文化活动室建设1万元。协调市体育局搭建修缮灞源镇董家沟村便民桥2处、配送健身广场器材一套、提供扶贫资金4.6万元、为16户贫困户援助扶贫资金8000元。投资13万元修缮装修葛牌镇岱家河村两委会办公室,并为村委会硬化了健身场地,安装了健身器材。为全县30个重点贫困村中申报健身器材的16个村配送器材9个村。
在新的一年里,县文体广电局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克服自身不足,繁荣文化促发展,情系民生搞建设,为建设“人文山水蓝田.西安东部新城”,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部门所属基层单位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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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在职人数 |
资产总额(万元)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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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
行政机关 |
16 |
334.80 |
7421222.48 |
74212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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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文化馆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6 |
496.92 |
1378507 |
1378507 |
|
蓝田县图书馆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2 |
270.97 |
13785071 |
13785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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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文化市场执法队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2 |
5.59 |
588762.21 |
588762.21 |
|
蓝田县体育场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1 |
103.89 |
1341494.88 |
1341494.88 |
经费全部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四)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见附表
1、蓝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71051.98元。本年支出13071051.98元。
2、基本支出3618658元,项目支出9452393.98元。
3、全年三公经费预算128125.8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2825.82元,招待费45300元。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