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蓝田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将县纪委2014年度财政支出决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基本概况
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员委员会于1994年10月与蓝田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县监察局仍属政府序列,接受县政府领导。县纪委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县监察局是县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组织和县管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3、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不服党纪处理的申诉;
4、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监督检查县政府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
6、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理的申诉等。
(二)2014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我们主要抓了五项工作:
1、扭住“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有力推进。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制定《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任务分工》,细化分解任务为7大项46小项,由11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30个部门和22个镇具体承担,层层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巩固深化半年检查和年终考评的传统检查方式基础上,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听取工作汇报、述廉评议、约谈提醒、警示训诫和加大查处力度等方式,加强对各镇、各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制定了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及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县委和纪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两个责任”,组织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座谈会、调研汇报会等。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县纪委对信访件办理和案件查办不力的13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警示约谈,分片对各镇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调研检查,不断强化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担当意识。三是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对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公检法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加大反腐力度;着力完善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提高案件查办质量,确保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突出案件查办,警示震慑作用初见成效。始终把惩治腐败置于突出位置,把查办案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一是以试点为切入点,进一步理顺了查办案件工作机制。紧扣中省市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一为主两报告”要求,制定了群众来信来访处置分流试行办法、案件线索集中管理试行办法、案件线索报送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和案件查办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形成一整套查办案件相关的“制度链”,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理顺了办案机制,转变了办案方式,传导了办案压力,增强了办案责任,查办腐败案件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二是以中央巡视组交办件办理为着力点,集中力量查处基层涉纪信访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涉嫌贪腐类线索,严格按照“一为主两报告”要求,及时研判、慎重处置。对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干部,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上的职级低、权力大的一般党员干部线索,充分运用司法、审计、财务等专业手段,严肃查处“小官贪腐”问题。中央巡视组转交我县信访件共13批203件,2014年底已办结105件,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基层干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以完善五项机制为突破点,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效提高。即建立案件线索研判排查机制,实行纪委领导包案推进机制,完善县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机制等五项机制。2014年委局机关共受理信访件532件;全县初核226件,立案106件,结案1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6人,挽回经济损失39.9万元,其中镇纪委办案数量达2件以上的21个镇、完成1件的1个镇,有力地发挥了正风肃纪、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执纪问责,干部作风纪律持续好转。围绕巩固深化八项规定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积极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一抓多方合力监督检查。注重领导带头监督检查,全年组织作风纪律检查30次,其中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带队检查23次;注重督促各镇、各部门加强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注重联合组织、人社和县电视台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加强检查效果;注重发挥社会监督,选聘17名特邀纪检监察监督员,提升监督效果;注重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发挥广大群众参与的监督效果。二抓常态化监督检查。围绕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检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围绕作风纪律和工作效能,以“效能提升年”为统领,重点检查签到值班、外出公示、请销假等制度落实,以及干部在岗庸懒散慢等突出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重点监督环境保护、资源保护、耕地保护、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招考等工作依规依纪开展。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查纠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检查不歇脚、不断线,力促效果不回潮、不反弹。三抓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纠正。全面排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开展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12714人,向单位党组织做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的承诺。开展民生政策及资金使用专项治理,顺利完成省市有关检查验收。组织农业、工商等5部门参加了市“纠风在线”节目;组织23个职能部门参加县“百姓热线”栏目,接听热线78条,解决问题52个。组织64家单位(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民主测评,集中宣传接待群众8757人次、受理投诉147件、现场解决58件,并加强网络和问卷同步测评,对测评后3名的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四抓问责追究。以问责推动监督检查。先后对3起公车私用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有效地遏制公车私用行为;立案查处了2起公款消费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狠刹了节日不正之风。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明察暗访结果5次,对签到不规范、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34个部门(单位)、6个镇和21人在全县通报批评3次,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7名为科级领导),警示训诫15人,谈话提醒21人,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4、注重警示教育,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围绕“干部清正”目标,以警示教育为重点,着力加强廉政教育。一是以“秦亡于奢”教育为载体,制定了加强“秦亡于奢”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先后组织领导干部1283人次参加“秦亡于奢”讲座、警示教育展,不断增强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自觉。二是以警示教育基地为阵地,先后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各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分批分期前往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特别是针对“小官贪腐”问题向下延伸教育触觉,要求各镇组织辖区各村“两委会”成员前往参观学习。全年84次3128人通过基地这个生动课堂,接受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有效提升了干部廉洁履职的思想觉悟。三是以反腐倡廉读本为依托,统一发放《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435本、《史鉴》666本、《警示录》115盘、《小官大贪》碟片22张,各镇、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上报学习情况,领导干部共撰写心得体会600余篇,持续夯实了干部廉洁自律思想基础。四是以警示提醒教育为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约谈教育上紧干部廉洁自律的“发条”,通过任前廉政考试严把廉洁从政“入口”关,通过关键时点廉政谈话警醒干部保持廉洁自律,通过岗位廉政教育,指出干部面临的廉政风险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五是以典型案件震慑为推手,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等顶风违纪问题,严办以权谋私的严重违纪案件,并点名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划亮“不敢腐”的法纪红线,有效地提升了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
5、落实“三转”要求,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始终把“三转”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第一保障。一转职能,聚焦主业。明确要求各镇、各部门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将党风室与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加1个纪检监察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调整为8个室并赋予新的职能,加强办案力量,突出办案工作;将县纪委参与的82个协调议事机构精简至11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积极回归主责主业。二转方式,突出主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着力转变既当“监督员”、“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传统工作模式。在监督方式上,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履职尽责的再监督,加强以执纪方式进行监督,把切入点从配合参与向执纪查处和问责追究上转,把着力点向监督主责部门履职尽责上放,把重心向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上聚焦。在办案方式上,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升执纪监督的实效性。三转作风,狠抓队伍建设。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着力培养纪检监察干部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想干事”的意识;围绕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先后组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及基层纪检干部先后参加业务培训124人次,并以案代训、以会代训不断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努力培养“会干事”的能力;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积极营造“敢干事”的环境,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单位性质、经费管理及人员、资产等情况
县纪委(县监察局)是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2人,实有人员30人(含提前离岗3人,退居二线3人),离退休人员20人,现有资产676623元。蓝田县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为县监察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人,实有7人(含退居二线1人),退休人员2人。县纪委监察局(含投诉中心)2014年度总收入267.69万元,财政总支出267.69万元。
二、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元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676934.99 |
一、基本支出 |
13 |
2676934.99 |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1929656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15300 |
|
四、事业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501993.99 |
|
五、经营收入 |
5 |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
|
六、其他收入 |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229985 |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
|
|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2676934.99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2676934.99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
|
收入总计 |
12 |
2676934.99 |
支出总计 |
24 |
2676934.99 |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元
|
支出功能支类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 计 |
2676934.99 |
2446949.99 |
229985 |
|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2149509.99 |
2149509.99 |
|
|
2011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0000 |
|
150000 |
|
2011150 |
事业运行 |
297440 |
297440 |
|
|
2130104 |
大案要案查处 |
79985 |
|
79985 |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元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
131586.99 |
|
26238.99 |
26238.99 |
|
105348 |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全年公务接待费累计105348元,主要包括结清2013年度上级纪委来蓝查办案件招待费45254元,2014年度省市纪委来蓝查处案件、上级领导来蓝调研接待等60094元。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全年总收入267693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6934.99元;总支出2676934.9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4956元(包含职工工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01993.99元,主要是日常的办公经费以及公务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和公务接待;项目支出229985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查处、案件查办业务经费等专项费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全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76934.9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44956元(包含职工工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1993.99元,主要是日常的办公经费以及公务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和公务接待等;项目支出229985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查处、案件查办业务经费等专项费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4年度运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总费用为131586.99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6238.99元,公务接待费105348元。主要包括结清了2013年度上级纪委来蓝查办案件招待费45254元,2014年度省市纪委来蓝查处案件、上级领导来蓝调研接待等60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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