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蓝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字〔2002〕61号),中共蓝田县委政法委员会为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蓝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县委610办公室挂靠县委政法委,县见义勇为协会、维稳办设在政法委。
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超期羁押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
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政法工作
理论及政法管理体制等问题。
8、认真做好政法各部门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协助
县委组织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
9、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指
导、督促政法部门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宣传表彰政法系统的先进典型,抓好全县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围绕各个时期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
2、制定一个时期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方案。
3、负责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4、负责筹备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类会议,起草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等材料。
5、收集、传递综合治理工作信息资料。
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蓝田县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害的气功组织问题办公室(蓝田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工作职责:
中共蓝田县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害的气功组织问题办公室(县委610办公室),是县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问题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同时挂蓝田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牌子,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2、负责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处理“法轮功”及其它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承担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对外交流与协作事宜。
3、负责县委、县政府有关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县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害的气功组织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4、完成县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4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我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平安蓝田建设、法治蓝田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为保障,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敏感时期安全稳定工作主线,不断提升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人文山水蓝田、西安东部新城”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中共蓝田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与县综治办、维稳办、610办合署办公,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4人,退休干部10人,公益性岗位2人,2014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788967.00元。
二、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蓝田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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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459,298.00 |
一、基本支出 |
13 |
1,029,298.00 |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774,298.00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
|
四、事业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255,000.00 |
|
五、经营收入 |
5 |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
|
六、其他收入 |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430,000.00 |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
|
|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1,459,298.00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1,459,298.00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
|
收入总计 |
12 |
1,459,298.00 |
支出总计 |
24 |
1,459,298.00 |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蓝田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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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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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1,459,298.00 |
1,029,298.00 |
430,000.00 |
||
|
2013601 |
行政运行 |
|
1,029,298.00 |
|
|
|
2013602 |
一般行政管理 |
|
|
430,000.00 |
|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元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
90,000.00 |
|
|
46,000.00 |
|
44,000.00 |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1,459,298.00元,支出总计1,459,298.00元,收支平衡。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本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计1,459,2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298.00元,项目支出43,000.00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计9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46,000.00元,公务接待费44,000.00元。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