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科技科普事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
2、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实施全县科普工作规划。
3、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事业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加强我县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投入预算;负责全县科技条件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和发布县级科技计划指南,征集、评审和下达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指导、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负责国家和省市级科技计划和科普项目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实施。
6、研究拟定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7、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成果、科学技术奖励、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8、研究拟定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指导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科技管理服务体系。
9、指导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科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各行业技术进步工作;负责科技科普宣传、培训、信息、统计及科技档案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协调全县专利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11、负责指导县地震办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围绕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完成2014年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2、组织实施在建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4项,完成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包装、申报。
3、代表县政府完成并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县考核。
4、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宣传培训活动。
5、积极开展科技示范典型的发掘和培育。
6、持续深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7、积极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科技局下属单位—蓝田县地震办公室,是全民事业副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付经费,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有固定资产8.43万元(主要有办公用房、电脑等)。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本部门共有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10人。按照2014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 2014年支出决算安排199.3万元,其中预算内财政拨款补助数199.3万元,具体内容为:
工资福利支出91.1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2.35万元,包括按相应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8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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