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蓝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执业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5、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拟订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9、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县两会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全面扎实贯彻落实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水平。坚守红线,强化责任,大力推进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以减少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精细监管年”活动为抓手,突出综合监管职能,强化考核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力度,不断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社会公众参与能力,努力实现“一个遏制、三个下降、两个明显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工矿商贸领域零事故,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事故总量下降、较大事故下降、四项主要相对指标下降;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全力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平稳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人员情况。蓝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现实有13人;局下属蓝田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非独立预算单位),现有人员7人。
2、资产情况。固定资产1435826元,其中执法车辆4台,价值533329元,其他固定资产902497元。
3、经费管理方式。蓝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蓝田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
蓝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3〕33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预算的通知》(蓝财发〔2013〕127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用经费的通知》(蓝财发〔2009〕74号)及市、县预算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编制2015年收支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蓝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二)、蓝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
蓝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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