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农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全县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3、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规模化生产。
4、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新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9、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饲料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饲料的监督管理。
10、承担动物(除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官方兽医、职业兽医管理工作;承办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11、负责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12、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3、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14、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6、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17、指导农用耕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18、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制定全县农业利用外资规划,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19、负责农业系统各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提高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力争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为建立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解放农村生产力打好基础。
2.继续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增强农业实力。力争新建一个省级扶贫园区,四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十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华秦园区和秦绿园区建设进度,按照省园区办下发的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启动陕西省鑫龙门现代农业园区、西安市玉山酒庄、蓬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项目立项、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4.积极搞好“十三五”现代农业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农业骨干,搞好“十三五”现代农业规划研究,编制高质量“十三五”现代农业规划,指导“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
5.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净化农资经营市场。抓住春、夏、秋等关键生产环节,集中力量搞好市场检查整顿;搞好执法督查,提高执法工作水平,规范农资经营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蓝田县农业局内设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3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定额补贴单位2个。蓝田县农业局所属基层单位分别为:
1、蓝田县农业局,局本级,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行政人员36人,遗属人员12人,60年底精减人员1人,蔺传义生活补助1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727321元。
2、蓝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09人,遗属人员7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396149元。
3、蓝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6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137697元。
4、蓝田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4人,遗属人员1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310333元。
5、蓝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20人,遗属人员1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427196元。
6、蓝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28人,遗属人员3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393823元。
7、蓝田县农机管理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41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587530元。
8、蓝田县种子管理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7人,遗属人员1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45900元。
9、蓝田县园艺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35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423129元。
10、蓝田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0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151340元。
11、蓝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8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125015元。
12、蓝田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70人,遗属人员5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561470.08元。
13、蓝田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2人,遗属人员10人。资产情况:固定资产141065.50元。
14、蓝田县农业区划办,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供养,事业人员1人。
15、蓝田县种鸡场,经费管理方式:自收自支。
16、蓝田县畜牧良种场,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定额补贴,在职人员4人,遗属人员7人。
17、国营蓝田县良种场,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定额补贴,遗属人员3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4年9月底单位实有人数测算编制人员经费支出;根据2015年度我局主要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编制了项目支出预算。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37,147,401.12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6,912,801.12元,事业收入234,600.00元;支出预算总计37,147,401.12元,其中:基本支出19,358,376.1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587,420.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05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6,900.00元,项目支出17,789,0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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