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蓝田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将县纪委2015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概况
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员委员会于1994年10月与蓝田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县监察局仍属政府序列,接受县政府领导。县纪委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县监察局是县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 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组织和县管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3、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不服党纪处理的申诉;
4、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监督检查县政府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
6、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理的申诉等。
(二)2015年度县纪委(监察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县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执纪铁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单位性质、经费管理及人员、资产等情况
县纪委(县监察局)是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1人,实有人员27人(含提前离岗1人,退居二线2人),离退休人员22人,现有资产676623元。蓝田县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为县监察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人,实有7人(含退居二线1人),退休人员2人。
(四)单位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县纪委2015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按照蓝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蓝田县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蓝财发﹝2014﹞130号)文件要求,人员经费主要依据2014年9月份单位实有人数和工资情况进行编制,公用经费依据《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蓝财发﹝2009﹞74号)文件要求和制定的公用经费标准进行编制。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按照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运用“E财”部门预算管理软件来编制2015年支出预算表和“三公”经费预算表。
2、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蓝 田 县 监 察 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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