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概况
根据蓝田县预算信息公开及县级预算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汇报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起草有关规划建设的地方性规定;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控制性详规,
修建性详规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实施方案的审定。组织审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初设计。
3、 负责全县规划区建设项目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验收合格证。
4、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勘测工作。负责县域内地图和专题地图的报批监制,管理勘察测绘成果。负责县城地下空间的地下资源的开发利用,光波通信走廊控制、道路管线、地下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街景设计、门面装修、城市广场、雕塑及建筑物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档案管理;负责对全县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及违规查处工作。
6、负责城市建设投资融资工作;负责统一征收城建费用;编制城建年度投资计划,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城建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城建投资形成的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7、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编制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及公房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从业资质和执业资格;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
9、负责建筑业管理,负责建筑安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建筑业市场准入;负责工程建设报建工程招投标以及建设标准定额的监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
10、负责制定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建设科技项目的合作引进、负责全县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指导管理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县建筑业劳保统筹金的收缴管理和天然气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住房保障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突出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基础承载能力
1、桥梁工程:继续推进西区灞河大桥工程,投资1400万元,完成大桥主体工程和景观照明工程;推进蓝金路改造及跨线桥工程,投资1200万元,完成道路改造、跨线桥、匝道及景观绿化、照明工程。
2、畅通工程:包含5条道路建设工程。
(1)向阳路西延伸段工程。起点为辋灞渠小桥,止点接滨河路。全长454.196米,红线宽30米,其中车行道16米,人行道2*7米,估算投资682万元。
(2)青灞路高速路—长坪路段。该段长度375米,红线宽30米,工程内容含道路、排水、绿化、照明、跨辋灞渠桥涵等,估算投资(不含拆迁)562万元。
(3)南迎宾路北段(蓝水路—河堤)。该段道路为规划中的环东大桥引线,红线宽60米,长度280米,估算投资756万元。
(4)农械厂路(蓝新路—长坪路)。全长520米,红线宽15米,其中车行道7.0米,人行道2*4米,估算投资273万元。
(5)蓝水路东延伸段工程(现状断点—高速路引线桥)。全长722米,红线宽40米,估算投资1097万元。
(二)突出惠民实事工程,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惠民实事工程:启动县门街棚户区一期改造工程,计划投资6亿元,完成拆迁及部分安置房建设;推进南区环境卫生提升工程,投资4112万元,完成南区污水处理建设。
2、城市产业项目:推进蓝田新城项目,投资1.5亿元,完成4栋高层主体建设;推进蓝水新城项目,投资2000万元,完成5栋六层住宅楼和商业街1、2、3号两层楼建设。
3、城乡安居工程:继续推进在建“四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建成200套公租房;加大农村土坯房改造,投资5800万元,改造农村土坯房4000户。
(三)突出城市规划引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市政设施建设:实施南区截污干管工程,投资2457万元,完成6580米污水管道建设;实施白杨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投资204万元,改造污水管道689米。
2、公共停车位建设:做好县城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建设规划,新开工建设停车位200个。
3、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制定我县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创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示范区2个。
(四)突出重点镇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快省级重点示范镇汤峪镇、文化旅游名镇玉山镇、葛牌镇三个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5.3亿元。以省级重点镇为带动,加快市县级重点镇建设,促进全县小城镇建设的全面升级。
三、单位基本情况
1、根据职责,我局设四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科、建设科、房改科。
2 、我局行政编制15人,现有行政人员28人,其中:局长1人,书记1人,副局长6人, 调研人员9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3、我局基层预算单位
(1)、蓝田县房地产管理所,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职工 44人,所长1人,副所长 5 人,退休人员 6 人。负责房屋产权产籍及公房管理工作;对全县物业、企业备案登记、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工作。
(2)蓝田县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职工28人,站长1人,副站长 4人,退休 5人。负责依法对建筑施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工程施工现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等。
四、资产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局净资产为300万元,房地产管理所为 177万元,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为5.5万元。
五、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及县财政局文件的有关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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