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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蓝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公开

预算公开情况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统一管理县乡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县级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

3、审核、审批乡镇机关及县级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县乡机关之间、县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研究提出县政府直属企业的机构设立及调整意见。

5、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6、负责全县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7、负责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9、监督检查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10、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定工作;承办报送县政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1、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等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12、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13、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2、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

3、认真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4、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工作;

5、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日常登记工作;

6、做好镇村综合改革及县政府机构改革。

7、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我办全称为蓝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县委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县委机构序列,属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行政编制13名,截止2015年3月底实有工作人员12名。固定资产共有公务车、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等,共计人民币204348元。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县编办2015年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蓝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蓝田县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蓝财发〔2014〕130号)和《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蓝财发〔2009〕74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二、部门支出预算

(一)县编办2015年支出预算表

(二)县编办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