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蓝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担负着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许可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1家,流通企业2217家,餐饮服务企业2100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93家,保化品经营企业67家。现有行政编制在岗人员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在岗人员5人,事业编制在岗人员30人,公益性岗位19人。领导职数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内设科室:办公室、协调(信息)科、食品消费科、食品流通生产科、药械监管科、保化科,下属单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食品药品稽查队(副科级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4、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5、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各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目标责任制指标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同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年终对照责任书要求,组织开展考核考评。
2、建立食安委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专项整治,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定点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5、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严格行政许可制度。严格许可标准,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工作,把好入口关。
7、加强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
8、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针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开展小餐饮提升和明厨亮灶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加强教育培训。定期举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体检,体检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
10、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针对检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食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执法,从严查办,建立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和行刑衔接机制,保持打假高压态势
11、强化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对经营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渠道、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药品、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等问题。
12、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整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打假高压态势。
13、加强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建立监测点,做好信息报送,完成全年报送任务。
14、完成药品抽验计划。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抽验率达到90%,高风险品种抽验率达到100%,完成全年抽验任务。
15、对药品经营单位安装“药易通”信息平台,督促及时上传数据,推行电子网络监管。
16、加强保化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推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运转。
17、做好保健食品许可工作,建立经营企业信息档案,加强日常监管。
18、抓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以及索证索票的专项整顿,对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办。
19、对保化品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0、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监管的设施设备,丰富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内容,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药易通、视频厨房、智慧药监等项目的实施力度。
21、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建设。以电话投诉、网络投诉为主要形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督查群众反映问题并及时回复。
22、加快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设备,整理档案资料,尽快通过资质验收认证。
23、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做好放心馒头、放心早餐的监管工作。筹建蓝田县美食小吃城,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乱摆乱放和经营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24、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按照《蓝田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逐项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25、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26、继续开展镇级食品药监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十个一”的目标要求,配齐硬件设施,配强监管干部,做好资料准备,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7、针对新的监管职责,特别是新调入干部业务不熟的问题,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业务轮训,提升监管能力。
28、加强机关管理。完善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使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加强信息化建设,发展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报送各类工作信息。
29、坚持依法行政。制定依法行政计划,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准确,案卷整理快速规范。
30、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党员活动室,积极发展优秀年轻党员,按时收缴党费,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31、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和能力建设,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程序,文明执法,树立食品药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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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实有人员 |
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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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行政机关 |
28 |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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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食品稽查队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9 |
11.50 |
经费全部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五)2015年预算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陕西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国发〔2012〕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蓝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蓝田县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蓝财发〔2013〕127号和《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蓝财发〔2009〕74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二、蓝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