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蓝田县委、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蓝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蓝发〔2010〕3号),设置蓝田县招商局,为蓝田县主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国内外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2、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包装、论证、宣传、推介工作;建立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人才库和信息库;负责编制全县投资指南和其它宣传资料,负责重点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
4、负责策划、组织各种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和推进全县利用外资和国内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5、负责推动我县与全国各地之间的区域经济技术协作;负责组织各类洽谈会和投资项目推介会;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进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解工作。
6、负责全县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分支机构的审核批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为内、外资投资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7、负责全县直接利用内、外资的管理、统计和考核工作,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定期做出综合统计分析;负责对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兑现的审批工作。
8、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监督检查对外援助项目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援外经费和专项基金。
9、负责国内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我县与全国各地区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0、为投资商提供投资咨询、跟踪服务。
11、完成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5年度我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年组织重大外出招商活动5次以上,组织招商推介活动2次以上,策划包装招商项目10个,签约合同项目总投资额达80亿元以上,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内资实际进资10亿元、外资实际进资1300万美元的目标任务,全年合同履约率达80%,当年计划投资资金到位率不低于3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任务,确保招商引资实现新跨越。
(三)招商局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蓝田县招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实有人数7人,资产总额317614元。招商局所属基层预算单位一个,名称为蓝田县投资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实有人数8人,资产总额5264元。
(四)招商局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蓝田县招商局2015年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蓝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蓝田县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蓝财发﹝2013﹞127号)和《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蓝财发﹝2009﹞74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2、测算分析情况
蓝田县招商局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共780488元。其中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7800元;工资数2675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元;项目支出320000元(西洽会及其附属活动240000元,外出招商活动80000元);投资服务中心工资数1681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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