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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的绩效意识,优化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深化预算改革,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推进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我局生产资金管理所负责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初及时制定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专门安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并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纳入局年终考核。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为了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们相继制定出台了《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蓝政办发〔2012〕156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成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蓝财发〔2012〕97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蓝财发〔2012〕129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在部门预算编制中明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蓝财发〔2013〕59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在部门预算编制中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蓝财发〔2013〕60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局内职责分工的通知》(蓝财发〔2013〕61号)。

二、为了让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熟悉掌握预算绩效工作流程,解决设计评价体系的难题,尽快展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出台了《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基本框架的通知》(蓝财发〔2014〕74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蓝田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蓝财发〔2016〕124号)。下发了财政部编制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模板及样表》。并在4月份和9月份共举办两期360人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班。

三、按照蓝财发〔2013〕60号)文件精神要求,92个县级部门,做好了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工作,实现了县级部门专项支出资金全覆盖。按照(蓝财发〔2013〕61号)中“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具体工作由预算单位和我局各业务科室来完成”文件精神,绩效监控管理实现了全覆盖。

四、按照《蓝田县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蓝财发〔2017〕87号)要求精神,制定出台了《蓝田县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蓝财发〔2017〕178号)、《蓝田县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试行)》(蓝财发〔2017〕177号)文件。

五、积极开展了县级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我们在2016年以前年度完成的财政专项支出项目中,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事关民生,资金相对较大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今年评价的项目支出总金额为56440万元超过2017年县本级项目支出总金额。截止11月底,财政局科室承担的重点评价完成10项。由西安长兴会计事务所对县信访局2014、2015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对“县扶贫办2015年蓝田县移民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评价由西安长兴会计事务所承担完成。34个预算部门完成34个项目自评工作。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