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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陕财办会监〔2024〕4号)和《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财函〔2024〕457号),2024年我县财政局选择了3家具有代表性行政事业单位和3家具有代表性国有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检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我县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组织实施,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蓝田县玉山镇人民政府、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蓝田县人民医院、蓝田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蓝田县城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金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等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5月14日—5月20日分别在蓝田县电视台、蓝田县政府网站进行查前公示,6月3日进点检查,8月9日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

1.共性问题:(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完整。(2)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账表、账账不符。(3)年度内未开展清产核资及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2.个性问题:存在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且账龄为比较长;内控制度不健全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

1.共性问题:(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完整。(2)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账表、账账不符。(3)资产管理不规范。(4)收入确认不完整。(5)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2.个性问题:工程结算不规范,借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往来长期挂账,财务报表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县财政局已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特此公告。

蓝田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