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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号公告:蓝田县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11月26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蓝田县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报告公告如下: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县级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超预算支出;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等。

二、县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部门未按规定批复所属单位预算;部分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未使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等;部分部门扩大经费开支范围、挪用专项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无依据收取保证金、押金等;部分部门未取得建设工程“四证”开工建设、项目进度较缓,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竣工;部分部门现金管理不规范、往来账长期挂账、处置国有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等;部分部门会计核算不准确、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凭证附件不全、不合规票据支出。

三、审计建议

通过审计,提出了加强预算编制、加大财经法规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切实防范化解各类经济风险,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五条建议。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镇和县级部门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