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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蓝田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4个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从2022年3月11日至7月20日,派出6个审计小组,对蓝田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残疾人联合会、西北家具工业园管委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文化馆、县国有资产管理所、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县中医医院、安村镇政府、葛牌镇政府14个单位。延伸审计预算支出资金109,143.87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3,347.65万元,违规金额1,124.14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0,007.52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30.18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责令纠正,已调账处理金额24.35万元,已上缴财政资金7.95万元。维护了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促进了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审计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的审计目的。

二、审计结果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21年2月23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批准我县2021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1,14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48,1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731万元(中央及省市财政补助收入142,507万元,调入基金10,000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4,916万元,平衡预算),基金预算支出48,110万元。

2021年度县级决算草案显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合收入状况及收入结构调增13,860万元,一般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为45,00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因土地出让收入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预算收入调增139,89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88,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过程中,省、市财政追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8,2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44,650万元,上年结转使用1,49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393万元,调入资金85,191万元,动用预算调节基金3,921万元,安排预算调节基金-2,400万元,其他9,830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58,08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执行过程中,追加专项补助8,563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5,80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9,300万元,其他33,089 万元,调整后基金预算支出数为134,870万元。

1.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度县级决算草案显示: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6,103万元,较上年增长325.77%,增收180,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5,000万元)的100.29%,较上年增长55.08%,增收16,03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0,9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88,000万元)的101.58%,较上年增长624.72%,增收164,620万元。

2.预算支出执行结果

2021年度县级决算草案显示:全县财政支出634,387万元,较上年增长33.93%,增支160,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6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58,085万元)的96.34%,较上年增长21.02%,增支93,38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96,7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34,870万元)的71.73%,较上年增长228.94%,增支67,328万元。

3.财政结余审计结果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5,436万元(返还性收入5,0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5,7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4,650 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8,16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8,393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9,773万元),上年结转使用数1,49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1万元,调入资金95,1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9,336万元。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65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51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2,3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8,90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9,336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8,90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20,435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20,435万元,净结余为零。

2021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0,97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563万元,上年结余15,808万元及债务转贷收入29,300万元,减去基金预算支出96,7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581万元及调出资金95,191万元,基金预算年终净结余38,133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21年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代管资金情况,其中:(1)财政代管资金当年收入105.21万元,支出240.07万元,年终结余1,798.33万元。(2)一般公共预算外资金当年收入809.03万元, 支出951.62万元,年终结余903.43万元。

三、审计结果评价

首先,从预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我县财政工作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各项预算任务。

其次,2021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年税收收入完成36,097万元,税收占比为80%,较上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但财政运行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持续稳定增收的后劲不足,后期省市专款项目支出压力不断加大。我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32万元仅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650万元的8.39%。

第三,个别单位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经纪律方面还存在着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自行违规采购、购买服务,未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合规票据列支等现象和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

1.预算编制不完整

2021年县财政在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时,仅将基本支出进行编报,未将项目支出全部在支出预算中进行反映。

2.预算编制不细化

县财政下达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时,项目支出预算3,05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将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资金4.21亿元仅按功能科目进行列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并完整编入年初预算。

(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不完整

2021年县财政局编制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未将调增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债务转贷收入8,393万元(一般债券)、上年结转使用1,490万元、调入资金85,191万元,按具体项目安排和预算科目调整增加情况分别编制。

(三)收入征缴不规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0.18万元

至2021年12月31日,县非税收入专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事业单位租金收入、县收费管理所非税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利息收入共计30.1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四)财政预算收入、支出进度不均衡

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月份最小,6月份最大,收入最大月份是最小月份的2.30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月份最小,12月份最大,支出最大月份是最小月份的2.35倍,收入、支出月进度不均衡。

(五)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1年末,县财政总预算“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为2,356.54万元、期末余额为2,296.61万元,“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为8,092.54万元、期末余额为13,216.43万元(其中收回存量资金7,837.17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六)预算管理不严格

1.未按规定安排相关预算支出。

2021年度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91.53万元,该项收入相应安排的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10万元,但当年实际未安排支出。

2.预算执行率不高,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结转下年资金较大,省市专款项目支出压力不断加大。

(1)上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

2021年县财政下达预算部门上级专项资金指标246,575.51万元,年度实际完成支出69,482.48万元,预算执行率28.18%。其中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指标72,834.86万元,年度实际完成支出60,755.35万元,预算执行率83.42%,预算执行率不高。

(2)预算执行中无资金来源追加指标情况较为突出

2021年底县财政结转下年指标221,926 万元,2021年底国库存款为42,747.74万元,国库资金缺口主要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无资金来源追加指标情况较为突出。

(3)相对于地方财政收入,债务还本付息较大

2021年我县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3,040.78万元,其中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资金来源的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624.49万元。

(七) 延伸审计的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葛牌镇政府等14个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率不高、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个别项目至年底尚未支出。

2.制度、规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自行违规采购、购买服务1,052.60万元。

(2)未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

(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支出0.267万元。

(4)未按规定临时租用车辆4.93万元。

(5)未按规定程序发放加班补助3.51万元。

(6)违规发放津补贴9.54万元。

(7)扩大开支范围26.25万元。

(8)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7.31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8,970.84万元。

(2)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新增固定资产24.35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无原始依据调拨减少固定资产19,983.17万元。

(3)不合规票据收取体检费、房租162.01万元,不合规票据支出58.06万元。

(4)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5)会计数据真实性及基础工作方面的问题。

①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科目混用。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②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规范。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未附清单支出15.46万元;原始凭证与会计凭证不符。

③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审核原始凭证支出59.78万元。

4.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23.27万元,多付工程款6.37万元、少付工程款2.23万元。

(2)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无计算依据,无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3)项目验收未明确发表验收意见。

五、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部门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综合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细化到具体项目,科学进行编制;提高年初预算收入的预见性,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精准性。

2.县财政局应继续加大预算收支管理。对本级预算安排、上级补助、专项追加及债务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科目执行,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大预算执行力度;落实财政绩效管理责任和各部门预算单位绩效主体责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3.要求县财政局依法加强预算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入库。

4.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大对全县财会人员及财务主管领导的财政财务管理及财经法规知识培训,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问题。

5.责令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认真落实《蓝田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原始票据审核;按《政府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尽快清理往来款项,不得继续长期挂账;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条款,完善项目验收资料,对没有验收或验收资料不全的坚决不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