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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及实物配租家庭资格的通知 蓝建发〔2023〕9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经复核,邓小玲等5户家庭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李飒英家庭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邓小玲等5户6人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同时取消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待遇,从2023年12月7日起执行。取消李飒英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退出廉租住房,同时终止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12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取消人员名单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7日


2023年12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取消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镇/街办社区享受 人数月保障金额取消原因执行时间
1邓小玲三里镇新城社区1221条件不符2023.12.7
2靳向阳普化镇景靳村三组1221条件不符2023.12.7
3朱前峰普化镇马楼村五组1221条件不符2023.12.7
4卫亚维前卫镇前卫村七组2442条件不符2023.12.7
5朱均平玉山镇许庙村十二组1221条件不符2023.12.7
合计

6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