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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及E类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的通知

蓝建发〔2024〕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经复核,李利等4户家庭5人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李利等4户家庭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同时取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待遇,从2024年5月1执行: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建发〔2021〕149号)文件精神,经复核,蓝田县人民医院武媛媛1人享受E类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已满三年,不符合享受E类人才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武媛媛享受E类人才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同时取消E类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待遇,从2024年5月1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5月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取消人员名单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5月 13日

2024年5月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取消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镇/街办社区享受 人数月保障金额取消原因执行时间
1李利蓝关街道办事处蓝丰社区2442低保取消2024.5.1
2张西玲蓝关街道办事处向阳路社区1221住房条件改善2024.5.1
3朱西锋玉山镇玉山镇许庙村十二组1221住房条件改善2024.5.1
4代克刚玉山镇玉山镇许庙村十二组1221住房条件改善20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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