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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购置型保障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批的通知
蓝建发〔2024〕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蓝田县住建局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各单位上报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置型保障房资格,目前经社区走访调查、公示,街办初审,我局公示、终审已结束,其中,张飞家庭符合申请经适房资格,张小玲等2户家庭符合申请限价商品房资格。经研究决定,同意以上3户家庭申请购置型保障房(1户经适房、2户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批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经适房)资格审批人员名单

          2、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限价房商品房)资格审批人员名单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经适房)资格审批人员名单
序号申请人姓名性别所属镇/街道/单位村/社区申请类别备注
1张飞三里镇王坡村经适房


附件2
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批人员名单
序号申请人姓名性别所属镇/街道/单位村/社区申请类别备注
1张小玲蓝关街道西关村限价商品房
2王强强三官庙镇宋家坡村限价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