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住房保障 / 正文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资格的通知 蓝建发〔2024〕3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经复核,樊立强等4户家庭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樊立强等4户8人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同时取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待遇,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6月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取消人员名单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

2024年6月城镇居民保障性居民租赁补贴取消人员名单
姓名镇/街道社区享受 人数月保障金额取消原因执行时间
樊立强葛牌镇葛牌村二组1221住房条件改善2024.6.1
刘美娜蓝关街道绿之圣社区2442住房条件改善2024.6.1
王选卫蓝关街道蓝丰社区2442住房条件改善2024.6.1
张曙光孟村镇樊家村七组3663住房条件改善2024.6.1
合计

8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