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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取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的通知

蓝建发〔2024〕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经复核,周建涛1户家庭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周建涛1户家庭2人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同时取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待遇,从2024年9月1执行。

        特此通知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