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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取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的通知

蓝建发〔2024〕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局实施办法(试行)》、《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蓝建发〔2023〕32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经复核,贾西锋等2户家庭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贾西锋等2户家庭4人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同时取消享受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待遇,从2024年11月1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11月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取消人员名单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2024年11月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取消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镇/街道社区享受 人数月保障金额取消原因执行时间
1贾西锋华胥镇惠家斜村六组3663条件不符2024.11.1
2孙光荣蓝关街道长坪路社区1221条件不符2024.11.1
合计

4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