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建发〔2024〕6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住保办发〔2017〕1号)、《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蓝建发〔2023〕32号)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各单位上报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置型保障房资格,目前经社区走访调查、公示,街办初审,我局公示、终审已结束,其中,孟鹏涛等3户家庭符合申请经适房资格。经研究决定,同意孟鹏涛等3户家庭申请购置型保障房(经适房)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批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经适房)资格审批人员名单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 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经适房)资格审批人员名单 |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所属镇/街办/单位 | 村/社区 | 申请类别 | 备注 |
| 1 | 孟鹏涛 | 男 | 安村镇 | 府君寨村 | 经适房 | |
| 2 | 朱森 | 男 | 葛牌镇 | 黄沙沟村 | 经适房 | |
| 3 | 王增伟 | 男 | 三里镇 | 陶沟村 | 经适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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