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蓝田县住建局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毕姣家庭申请经适房保障资格已经各社区(村)、镇、街办初审,复审。我局现进行终审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蓝田县住建局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29-82751266 82752103
公示日期: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6日 (节假日除外)
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经适房)资格公示人员名单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所属镇/街道/单位 | 村/社区 | 申请类别 | 备注 |
1 | 毕姣 | 女 | 三里镇 | 南王村 | 经适房 |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