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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取消王磊实用储备(E类)人才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通知

蓝建发〔2025〕52号

陕西蓝通传动轴有限公司:

根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建发〔2021〕149号)文件精神,坚持动态管理原则,经复核,你公司王磊于2025年8月已购买商品房,不符合享受实用储备(E类)人才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王磊实用储备(E类)人才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同时取消享受实用储备(E类)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待遇,终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从2025年9月1日执行。

特此通知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