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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2年蓝田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蓝建发〔2022〕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2年蓝田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日


2022年蓝田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为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10月底,在全县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指导农户建设安全、舒适、节能、美观的住宅,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860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提高农房抗震水平,引导农房建筑风貌。

二、试点范围及对象

全县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农村地区,唯一住房或农户所有房屋中最好的一处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

农房抗震改造的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各镇街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并按程序增补符合条件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可结合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等工作一并实施。

三、改造标准

拟拆除重建的,无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应参照《陕西省村镇建筑抗震设防技术规程》(DBJ61/T 104-2015)等有关规范标准实施。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集约节约用地,优先利用拆旧宅腾出的宅基地和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用地进行改造建设。异址新建的农户原有农房必须拆除原宅基地须按照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拟加固改造的农房,应参照《既有村镇住宅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陕西省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等有关规范标准实施。

四、补助标准

结合我县实际,参照2021年标准,将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加固改造的房屋每户补助不低于中央和省级户均补助之和。

第二档拆除重建未使用市县住建部门推广图集(以市住建局官网西安市农房设计图集专栏公布图集和经市住建局审阅同意的我县设计图集为准)且达到8度抗震设防的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第三档拆除重建并使用市县住建部门推广图集的房屋补助标准将高于加固改造的补助标准。

通过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的实施,逐步构建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支持的多渠道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抗震改造(9月1日—10月31日)。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镇街汇总上报、县级审批的程序。相关镇街要确保10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组织竣工验收(11月1日—11月15日)。房屋竣工后,县级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技术力量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拆除重建、加固改造后的农房进行验收。

(三)拨付补助资金(11月16 日—11月30日)。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参照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75号)有关规定,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竣工验收后 30日内,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将足额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镇街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加固改造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农房抗震增量控制和存量消减工作以及项目、人力调配,并积极推进工程实施,逐村逐户对账销号。

(二)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建立农房抗震改造“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围绕农房抗震改造对象、鉴定、改造、验收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改造对象、抗震鉴定、结构改造、质量验收4个“清单”,分级签字背书,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三)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县住建局将加强对农房抗震技术力量培训,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方可承担农房抗震改造施工任务。

(四)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街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抗震改造方式。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房,不得破坏传统民居风貌。在保证农房抗震安全且经济可行的前提下,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农房抗震改造中应用和推广。

(五)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各镇街是农房抗震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落实农房抗震改造基本质量要求。要建立健全农房抗震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检查与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进行记录并与抗震改造户、施工方签字确认,确保改造后农房质量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农户提交申请后,由各镇街统一上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依据《陕西省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等有关规范标准提供抗震鉴定服务,明确房屋抗震薄弱环节,对拟实施加固改造的提出技术方案。

(六)规范农户信息档案。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逐户落实鉴定及设计方案。各镇街要根据农房抗震改造进度及时将农户档案信息录入《陕西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动态监管平台》,信息录入的进度、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将纳入年底考核。

(七)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各镇街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标准及申请程序等相关政筑,提高农户对农房抗震改造政策的知晓度。及时总结、宣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择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样板工程,营造积极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