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建发〔2023〕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蓝田县限价商品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蓝田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蓝田县住建局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规定,各单位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置型保障房资格目前公示、终审已结束,其中,吴乐乐等12户家庭符合申请经适房资格,张珊珊等2户家庭符合申请限价商品房资格。经研究决定,同意以上14户家庭申请购置型保障房(12户经适房、2户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批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经适房)资格审批人员名单.xlsx
2.蓝田县申请购置型保障房(限价房)资格审批人员名单.xlsx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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