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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批和取消实物配租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三里镇新城社区上报的最低收入家庭黄永波,申请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经社区走访调查、公示,街办初审,市级联审后,我局审核、公示,经研究决定,新城社区黄永波符合申请租赁型保障房资格,资格审批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蓝关街道办蓝关社区胡晓凤自愿退出廉租房实物配租资格。经研究决定,取消蓝关社区胡晓凤廉租房实物配租资格,同时退出廉租房,从2023年6月3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