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华胥镇商业设施用地LTX-01-33-07地块位于蓝田县华胥镇,福银高速南侧,灞河以北,项目净用地面积1.264公顷。《详细规划》确定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50米;停车位配建按照《蓝田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试行)》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
意见征集邮箱:2571789555@qq.com
联系电话:029-82730206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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