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X-01-10-01地块位于蓝田县华胥镇,聚贤路西南侧,灞河大道东北侧,净用地面积6853.32平方米。本次实施详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为: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代码0901);容积率≤0.35,建筑密度≤2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2米;停车位配建按照《蓝田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试行)》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 意见征集邮箱:gh82752251@163.com 联系电话:029-82730206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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